
张家界市交通局成立于1989年2月,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加挂科学技术科牌子)、计划基建科(加挂市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牌子)、财务科、安全生产科、监察审计科、法制科、综合运输科等8个职能科室,直属及归口管理的单位有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市县乡公路管理处、造价站、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张清公路老木峪隧道管理所等,市人民政府交通战备办公室挂靠市交通局。
市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交通厅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执法检查和监督。
(二)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管理、引导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交通战备和交通通讯工作。
(四)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交通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收费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五)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对全市公路和水路客货运输、车船修造、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指导城乡公路和水路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六)组织公路及其设施建设、维护、规费征稽;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负责公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公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归口管理公路收费站、卡设置和收费工作,归口管理水路收费和检查站、卡的设置。
(七)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征稽;负责航道航政管理;负责水路的运输、安全、服务,船舶的检验、防汛、代理,港航监督、航道疏浚、码头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制订全市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具体管理办法,指导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科技进步:
(九)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退(离)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按干部管理原则.抓好交通行业的班子建设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8323753 8321285
负责文书拟写及处理工作,信息工作,信访工作,协调工作,会议组织,档案管理,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与管理,机关行政管理,后勤、接待工作,修史编志及宣传工作,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回复办理工作。
(二)计划基建科(加挂张家界市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8329982
组织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预可、工可和初步设计审批、审查报批及后期评估工作;负责干线公路和航道的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毁补助经费的核定、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交通扶贫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市场和工程招投标的管理与监督,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组织实施干线公路(包括汽车站场)、航道(包括港口码头)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定额、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三)财务科 联系电话:8323329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贷款、税收与利用外资等投、融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规费及通行费、过渡费等事业性收费;负责管理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的征收。
(四)人事教育科(加挂科学技术科牌子) 联系电话:8323651
按规定管理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事档案、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交通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审查、等级考核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交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和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系统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拟定交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交通科技项目攻关并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归口管理交通行业的标准、计量和科技信息工作;负责交通教育扶贫工作和交通科教专项资金的管理。
(五)法制科 联系电话:8329981
制订国家有关交通法规、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执法监督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行政执法,负责重大交通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其它法律事务。
(六)安全生产科 联系电话:8320269
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安全和交通专业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拟订有关法规和规章的具体实施办法,参与交通系统重、特大恶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综合运输科 联系电话:8322500
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运输的宏观管理及站场、港口、码头、车船修造、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指导交通专业企业的企业管理、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运输结构调整及经营发展工作;负责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交通通讯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归口管理联营联运工作;协调拟订全市水路、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线路规划及运力调控计划。
(八)审计科(监察室与审计科合署) 联系电话:8321286
负责本地区交通内部审计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对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规费征收管理、财产物资、干部离任和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预、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渎职、失职行为进行专案审计;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公路、水上“三乱”治理工作;负责对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挂靠单位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交通战备办公室(正科级)既是市国防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市人民政府负责交通动员工作的职能部门,挂靠市交通局。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地区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本地区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的立项申报、勘察、设计、鉴定和竣工验收;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它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本地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本地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市人民政府交通战备办公室正(副)主任1名。
四、 局直单位
张家界市公路管理局
张家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张家界市地方海事局
张家界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处
张家界市县乡公路管理处
张家界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界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站
张家界市政府交通战备办公室(挂靠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