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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公路管理局政务公开目录

2008年11月24日 来自:市交通局办公室 作者: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责任部门

机构职能类

1

市公路局职能配置:A、领导分工  B、人员职责

公开栏

长期

办公室

2

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公开栏

长期

办公室

3

直属单位职责

公开栏

长期

办公室

行政许

可类

4

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审批

公开栏

长期

路政科

5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审批

公开栏

长期

路政科

6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公开栏

长期

路政科

7

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审批

公开栏

长期

路政科

8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公开栏

长期

路政科

9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公开栏

长期

路政科

10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公开栏

长期

路政科

11

更新砍伐公路护路树木审批

公开栏

长期

路政科

便民服

务类

12

公路工程实验检测

便民资料

及时

质检科技科

13

公路工程监理

便民资料

及时

质检科技科

 

对内公

开类

14

机关工作制度

上墙

及时

办公室

15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内部通报

及时

监察    审计科

16

财务收支情况

内部通报

及时

财务科

26

干部任用、机关考核和奖惩情况

上墙

及时

政工科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责任部门

规范性

文件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

政府公报  新闻媒体    政府公众  信息网

及时

办公室  路政执法科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1987年国务院国发(198792号)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88年交通部令第1号)

30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2002年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3号)

31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1995年交通部公路发(19951081号)

32

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交通部令第2号)

33

公路渡口管理规定(1990年交通部令第11号)

34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交通部令第2号)

35

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1996年交通部第9号)

36

国务院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1999年国务院国函(199928号)

 

 

 

 

 

 

 

 

 

 

湖南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依据及

【收费标准】

 

破损公路赔补偿费和占用费

 

 

1.不含城市道路和桥梁。

 

2.此赔偿费用的标准是按2000年的修造成本确定的.如今后实际修造成本变动,须报省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核实后执行。

 

3.破坏公路设施的单位和个人,有能力按技术规定修复的,经验收合格后,路政部门不得收取赔偿费。

 

4.因抗洪救灾,医疗救护等造成的公路设施破损,不得收费。

 

5.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经交通主管部门的路政管理机构批准。

(一)路面、路肩

 

 

1.水泥混凝土路面、路肩

事业性

340/m2

2.沥青混凝土路面、路肩

事业性

420/m2

3.沥青碎石路面、路肩

事业性

280/m2

4.沥青贯入式路面、路肩

事业性

180/m2

5.沥青表处路面、路肩

事业性

100/m2

6.砂石路面、路肩

事业性

80/m2

7.油类、酸、缄类化学物质污染水泥路面

事业性

60/m2

8.油类、酸、缄类化学物质污染沥青路面

事业性

100/m2

9.其他物质污染路面

事业性

30/m2

10.水泥路创伤划痕

事业性

20/m

11.沥青路创伤划痕

事业性

10/m

12.混凝土路缘石

事业性

150/m

(二)基层

 

 

1.水泥稳定类基层

事业性

100/m2

2.石灰、工业、废渣稳定类基层和级配碎石、砾石基层

事业性

80/m2

3.天然沙砾、泥灰结碎石基层

事业性

60/m2

(三)路基

事业性

100/m3

(四)防护工程

 

 

1.干砌挡土墙

事业性

150/m2

2.浆砌挡土墙

事业性

200/m2

3.泥混土挡土墙

事业性

300/m2

4.石砌边坡

事业性

100/m2

5.预制块边坡

事业性

80/m2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依据及

【收费标准】

 

6.土质边坡

事业性

30/m2

 

(五)桥、涵工程、隧道

 

 

1.石拱涵

事业性

500/m2

2.石盖板涵

事业性

800/m2

3.混凝土拱涵

事业性

1000/m2

4.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事业性

1200/m2

5.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事业性

400/m

6.涵洞洞口及八字墙

事业性

1000/

7.钢筋砼倒虹吸圆管

事业性

2700/m2

8.石砌、混凝土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事业性

160/m2

9.土质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事业性

40/m2

10.石砌墙式护栏

事业性

400/m2

11.赶紧混凝土桥栏

事业性

500/m2

12.人行道

事业性

300/m

13.波形梁板

事业性

300/m

14.桥面

事业性

300/m2

15.桥梁主体结构

事业性

按加固恢复设计预算价收取

16.隧道

事业性

按加固恢复设计预算价收取

(六)安全设施、附属设施

 

 

1.里程碑

事业性

90/

2.百米桩

事业性

50/

3.示警桩

事业性

80/

4.轮廓桩

事业性

90/

5.反光标志牌

事业性

700/m2

按牌面面积计算,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依据及

【收费标准】

 

6.普通标志牌

事业性

350/m2

 

7.立柱

事业性

230/

 

8.公路标线

 

40/m

9.分隔带

事业性

140/m

 

10.安全护栏、护桩、护墙等其他安全设施

事业性

按恢复预算价收取

11.道班、收费站、公路宣传标牌等附属设施

事业性

按恢复预算价收取

12.普通树种

事业性

10/cm

按距地1米处树的围径计算

13.珍贵树种

 

按现行价格两倍收取

 

14.草皮

事业性

10/m2

 

(七)占用公路补偿费

 

 

 

1.普通公路(含路面、路肩公路用地)

事业性

2/.m2

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含水泥、沥青、砂石公路。

2.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

事业性

300/m

破损公路及公路设施另行计费

3.顶管穿越公路

事业性

240/m(管径超过30cm,每增加10cm,加收20%

顶管管径超过30cm,每增加10cm,加收20

4.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事业性

50/m

破损公路及公路设施另行计费

5.除以上4种情况外占用公路用地的

事业性

一次性收费:国道8000/延米、省道5000/延米、县道3000/延米

临时性占用公路的(以一年为限)按实际占用天数每平方米每天2元标准收取占用公路补偿费。造成公路路面、路肩和公路用地损毁的,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一次性收取占用公路补偿费后,不得再收取临时性占用公路补偿费。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依据及

【收费标准】

 

(八)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补偿费

 

 

1.超限运输对公路造成直接损坏的,另行计费。

2.超过公路或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车辆,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路政管理机构批准,方能行驶。

3、当车辆同时超长、超宽、超高,或者车货总质量和轴载质量同时超过规定值时,择大数计征。

4.车辆轴载质量超过部分不足1吨的按1吨计算。

5.超重(车货总质量)在70吨以上的(含70吨),其需要加固、改造、恢复费用按交通部现行公路工程概预算标准计收。

6.超限运输确需护送、中断交通的,所需费用经双方协商报当地物价、财政部门核准。

1.超高、超长、超宽

事业性

0.2/km

2.超重(车货总质量)

 

 

40-50T(含40T

事业性

2/km

50-60T(含50T

事业性

4/km

60-70T(含60T

事业性

6/km

70T以上(含70T

事业性

按加固、改造、恢复预算价收取

3.车辆轴载质量超过规定值

事业性

1/T.km

4.超限运输护运

 

 

⑴车货总重120T以下

事业性

25/km

⑵车货总重120T以上(含120T

事业性

40/km

5.其他服务性收费

 

 

⑴超限超载货物上、下装卸费

 

8/T

⑵卸载货物保管费

事业性

2/.T

 

 

 

 

 

 

 

 

 

 

 

张家界市公路管理局通行费收费标准

 

1、          S306线沙堤收费站

批准文号及依据:湘政办函[2002]129

收费标准:一类车:2元。二类车:10元。三类车:15元。四类车:20元。五类车:25元。六类车:35元。

2、          S306线白云收费站

   批准文号及依据:湘政办函[2002]201

   收费标准:客车S7座、8座≤S19座;货车M2吨(含改装后的简易机动车)收取5元。客车20座≤S39座、;货车2吨≤M15吨收取10元。客车S40座;货车5吨<M10吨收取15元。货车10吨<M15吨、20英尺集装箱车收取20元。M15吨、40英尺集装箱车收取20元。

3、          S304线张家塔收费站

批准文号及依据:湘政办函[2005]30

收费标准:客车S7座、8座≤S19座;货车M2吨(含改装后的简易机动车)收取5元。客车20座≤S39座、;货车2吨≤M15吨收取10元。客车S40座;货车5吨<M10吨收取15元。货车10吨<M15吨、20英尺集装箱车收取20元。M15吨、40英尺集装箱车收取20元。

4、          东洋渡口

批准文号及依据:湘价重字第123

收费标准:一类车:收取2元。二类车:收取4元。三类车:收取8元。四类车:收取12元。五类车:收取20元。六类车:收取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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