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内容 公开 形式 公开时限 责任部门 机构职能类 1 市县乡处职能配置:A.领导分工 B.主要职责 政府 公众网 长期 综合科 2 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上墙 长期 综 合 科 行政许可类 3 在本地(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输 公 示 栏 长期 路 政 科 对内公开类 4 干部考核情况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公 示 栏 长期 综 合 科 5 公路赔补偿费: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 收费标准:湘价费(2002)44号文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公 示 栏 长期 综 合 科 事业性收费 6 湖南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见附表) 网上 公开 公开栏 长期 路政科 湖南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依据及 【收费标准】 备 注 破损公路赔补偿费和占用费 1.不含城市道路和桥梁。 2.此赔偿费用的标准是按2000年的修造成本确定的.如今后实际修造成本变动,须报省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核实后执行。 3.破坏公路设施的单位和个人,有能力按技术规定修复的,经验收合格后,路政部门不得收取赔偿费。 4.因抗洪救灾,医疗救护等造成的公路设施破损,不得收费。 5.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经交通主管部门的路政管理机构批准。 (一)路面、路肩 1.水泥混凝土路面、路肩 事业性 340元/m2 2.沥青混凝土路面、路肩 事业性 420元/m2 3.沥青碎石路面、路肩 事业性 280元/m2 4.沥青贯入式路面、路肩 事业性 180元/m2 5.沥青表处路面、路肩 事业性 100元/m2 6.砂石路面、路肩 事业性 80元/m2 7.油类、酸、缄类化学物质污染水泥路面 事业性 60元/m2 8.油类、酸、缄类化学物质污染沥青路面 事业性 100元/m2 9.其他物质污染路面 事业性 30元/m2 10.水泥路创伤划痕 事业性 20元/m 11.沥青路创伤划痕 事业性 10元/m 12.混凝土路缘石 事业性 150元/m (二)基层 1.水泥稳定类基层 事业性 100元/m2 2.石灰、工业、废渣稳定类基层和级配碎石、砾石基层 事业性 80元/m2 3.天然沙砾、泥灰结碎石基层 事业性 60元/m2 (三)路基 事业性 100元/m3 (四)防护工程 1.干砌挡土墙 事业性 150元/m2 2.浆砌挡土墙 事业性 200元/m2 3.泥混土挡土墙 事业性 300元/m2 4.石砌边坡 事业性 100元/m2 5.预制块边坡 事业性 80元/m2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依据及 【收费标准】 备 注 6.土质边坡 事业性 30元/m2 (五)桥、涵工程、隧道 1.石拱涵 事业性 500元/m2 2.石盖板涵 事业性 800元/m2 3.混凝土拱涵 事业性 1000元/m2 4.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事业性 1200元/m2 5.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事业性 400元/m 6.涵洞洞口及八字墙 事业性 1000元/处 7.钢筋砼倒虹吸圆管 事业性 2700元/m2 8.石砌、混凝土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事业性 160元/m2 9.土质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事业性 40元/m2 10.石砌墙式护栏 事业性 400元/m2 11.赶紧混凝土桥栏 事业性 500元/m2 12.人行道 事业性 300元/m 13.波形梁板 事业性 300元/m 14.桥面 事业性 300元/m2 15.桥梁主体结构 事业性 按加固恢复设计预算价收取 16.隧道 事业性 按加固恢复设计预算价收取 (六)安全设施、附属设施 1.里程碑 事业性 90元/块 2.百米桩 事业性 50元/根 3.示警桩 事业性 80元/块 4.轮廓桩 事业性 90元/根 5.反光标志牌 事业性 700元/m2 按牌面面积计算,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依据及 【收费标准】 备 注 6.普通标志牌 事业性 350元/m2 7.立柱 事业性 230元/根 8.公路标线 40元/m 9.分隔带 事业性 140元/m 10.安全护栏、护桩、护墙等其他安全设施 事业性 按恢复预算价收取 11.道班、收费站、公路宣传标牌等附属设施 事业性 按恢复预算价收取 12.普通树种 事业性 10元/cm 按距地1米处树的围径计算 13.珍贵树种 按现行价格两倍收取 14.草皮 事业性 10元/m2 (七)占用公路补偿费 1.普通公路(含路面、路肩公路用地) 事业性 2元/天.m2 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含水泥、沥青、砂石公路。 2.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 事业性 300元/m 破损公路及公路设施另行计费 3.顶管穿越公路 事业性 240原/m(管径超过30cm,每增加10cm,加收20%) 顶管管径超过30cm,每增加10cm,加收20% 4.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事业性 50元/m 破损公路及公路设施另行计费 5.除以上4种情况外占用公路用地的 事业性 一次性收费:国道8000元/延米、省道5000元/延米、县道3000/延米 临时性占用公路的(以一年为限)按实际占用天数每平方米每天2元标准收取占用公路补偿费。造成公路路面、路肩和公路用地损毁的,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一次性收取占用公路补偿费后,不得再收取临时性占用公路补偿费。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依据及 【收费标准】 备 注 (八)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补偿费 1.超限运输对公路造成直接损坏的,另行计费。 2.超过公路或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车辆,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路政管理机构批准,方能行驶。 3、当车辆同时超长、超宽、超高,或者车货总质量和轴载质量同时超过规定值时,择大数计征。 4.车辆轴载质量超过部分不足1吨的按1吨计算。 5.超重(车货总质量)在70吨以上的(含70吨),其需要加固、改造、恢复费用按交通部现行公路工程概预算标准计收。 6.超限运输确需护送、中断交通的,所需费用经双方协商报当地物价、财政部门核准。 1.超高、超长、超宽 事业性 0.2元/km 2.超重(车货总质量) ⑴40-50T(含40T) 事业性 2元/km ⑵50-60T(含50T) 事业性 4元/km ⑶60-70T(含60T) 事业性 6元/km ⑷70T以上(含70T) 事业性 按加固、改造、恢复预算价收取 3.车辆轴载质量超过规定值 事业性 1元/T.km 4.超限运输护运 ⑴车货总重120T以下 事业性 25元/km ⑵车货总重120T以上(含120T ) 事业性 40元/km 5.其他服务性收费 ⑴超限超载货物上、下装卸费 8元/T ⑵卸载货物保管费 事业性 2元/天.T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内容
公开
形式
公开时限
责任部门
机构职能类
1
市县乡处职能配置:A.领导分工 B.主要职责
政府
公众网
长期
综合科
2
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上墙
综
合
科
行政许可类
3
在本地(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输
公
示
栏
路
政
对内公开类
4
干部考核情况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5
公路赔补偿费: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
收费标准:湘价费(2002)44号文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事业性收费
6
湖南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见附表)
网上
公开栏
路政科
湖南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依据及
【收费标准】
备 注
破损公路赔补偿费和占用费
1.不含城市道路和桥梁。
2.此赔偿费用的标准是按2000年的修造成本确定的.如今后实际修造成本变动,须报省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核实后执行。
3.破坏公路设施的单位和个人,有能力按技术规定修复的,经验收合格后,路政部门不得收取赔偿费。
4.因抗洪救灾,医疗救护等造成的公路设施破损,不得收费。
5.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经交通主管部门的路政管理机构批准。
(一)路面、路肩
1.水泥混凝土路面、路肩
事业性
340元/m2
2.沥青混凝土路面、路肩
420元/m2
3.沥青碎石路面、路肩
280元/m2
4.沥青贯入式路面、路肩
180元/m2
5.沥青表处路面、路肩
100元/m2
6.砂石路面、路肩
80元/m2
7.油类、酸、缄类化学物质污染水泥路面
60元/m2
8.油类、酸、缄类化学物质污染沥青路面
9.其他物质污染路面
30元/m2
10.水泥路创伤划痕
20元/m
11.沥青路创伤划痕
10元/m
12.混凝土路缘石
150元/m
(二)基层
1.水泥稳定类基层
2.石灰、工业、废渣稳定类基层和级配碎石、砾石基层
3.天然沙砾、泥灰结碎石基层
(三)路基
100元/m3
(四)防护工程
1.干砌挡土墙
150元/m2
2.浆砌挡土墙
200元/m2
3.泥混土挡土墙
300元/m2
4.石砌边坡
5.预制块边坡
6.土质边坡
(五)桥、涵工程、隧道
1.石拱涵
500元/m2
2.石盖板涵
800元/m2
3.混凝土拱涵
1000元/m2
4.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1200元/m2
5.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400元/m
6.涵洞洞口及八字墙
1000元/处
7.钢筋砼倒虹吸圆管
2700元/m2
8.石砌、混凝土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160元/m2
9.土质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40元/m2
10.石砌墙式护栏
400元/m2
11.赶紧混凝土桥栏
12.人行道
300元/m
13.波形梁板
14.桥面
15.桥梁主体结构
按加固恢复设计预算价收取
16.隧道
(六)安全设施、附属设施
1.里程碑
90元/块
2.百米桩
50元/根
3.示警桩
80元/块
4.轮廓桩
90元/根
5.反光标志牌
700元/m2
按牌面面积计算,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
6.普通标志牌
350元/m2
7.立柱
230元/根
8.公路标线
40元/m
9.分隔带
140元/m
10.安全护栏、护桩、护墙等其他安全设施
按恢复预算价收取
11.道班、收费站、公路宣传标牌等附属设施
12.普通树种
10元/cm
按距地1米处树的围径计算
13.珍贵树种
按现行价格两倍收取
14.草皮
10元/m2
(七)占用公路补偿费
1.普通公路(含路面、路肩公路用地)
2元/天.m2
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含水泥、沥青、砂石公路。
2.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
破损公路及公路设施另行计费
3.顶管穿越公路
240原/m(管径超过30cm,每增加10cm,加收20%)
顶管管径超过30cm,每增加10cm,加收20%
4.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50元/m
5.除以上4种情况外占用公路用地的
一次性收费:国道8000元/延米、省道5000元/延米、县道3000/延米
临时性占用公路的(以一年为限)按实际占用天数每平方米每天2元标准收取占用公路补偿费。造成公路路面、路肩和公路用地损毁的,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一次性收取占用公路补偿费后,不得再收取临时性占用公路补偿费。
(八)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补偿费
1.超限运输对公路造成直接损坏的,另行计费。
2.超过公路或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车辆,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路政管理机构批准,方能行驶。
3、当车辆同时超长、超宽、超高,或者车货总质量和轴载质量同时超过规定值时,择大数计征。
4.车辆轴载质量超过部分不足1吨的按1吨计算。
5.超重(车货总质量)在70吨以上的(含70吨),其需要加固、改造、恢复费用按交通部现行公路工程概预算标准计收。
6.超限运输确需护送、中断交通的,所需费用经双方协商报当地物价、财政部门核准。
1.超高、超长、超宽
0.2元/km
2.超重(车货总质量)
⑴40-50T(含40T)
2元/km
⑵50-60T(含50T)
4元/km
⑶60-70T(含60T)
6元/km
⑷70T以上(含70T)
按加固、改造、恢复预算价收取
3.车辆轴载质量超过规定值
1元/T.km
4.超限运输护运
⑴车货总重120T以下
25元/km
⑵车货总重120T以上(含120T )
40元/km
5.其他服务性收费
⑴超限超载货物上、下装卸费
8元/T
⑵卸载货物保管费
2元/天.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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